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航飞行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暂行实施办法》(飞院发〔2004〕3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目前开始受理2005-2006学年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有关事宜。符合条件及自愿转专业的学生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领取或网上下载《民航飞行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认真填写后交所在学院办公室;
2.所在学院及拟转入学院同意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由拟转入学院于5月25日前统一将学生个人申请及审批表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学生处负责通知学生参加相关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教务处组织学生考试后,于6月10日前将考试结果通报学生处,学生处根据学生的综合情况及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审核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后行文;
4.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可在学校学生处网页上查询。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学生。
附件:民航飞行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咨询电话:5182072
联 系 人:彭书茂 黄 萍
学 生 处
二OO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