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局、馆、中心:
随着学院教育体制的改革,新增专业的增加,学生规模和数量都有较大幅度扩展,学生中贫困生也有所增多,为了更好的帮助和支持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及《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勤工助学活动组织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单位可根据工作的需要,设立部分适合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10月15日前将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理由、聘用学生人数、主要从事何种工作按《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的有关要求填写,并报院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审批。
二、凡经审批同意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劳动报酬按照《学院勤工助学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未经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审批,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的用工报酬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附: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
联 系 人:黄萍
联系电话:2072
民航飞行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二OO五年九月十四日
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
设立助学岗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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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岗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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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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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何种工作及
设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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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岗位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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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助学管理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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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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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中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