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单位:
为保证学院职工住房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单位根据飞院发[2006]40号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由各单位按飞院发[2006]40号文件附件二样表复制。
2、各单位职工按要求填写《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所填项目必须完整、真实、有效。
3、《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需由本人填写,对出差、出国、借调等外出人员,各单位要通知到本人,经本人委托,可由单位人员代为填写。
因本人原因不按时上报个人资料所造成的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4、《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由单位收齐后,于4月4日前统一交至学院后勤管理处综合科。
5、填表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5183557。
后勤管理处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