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二级学院团委(总支):
为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较强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的新型人才,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根据团四川省委《关于开展2006年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的通知》(川青联发[2006]7号文)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团委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在近期开展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符合《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条例》规定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评选。
2、参评同学在认真学习《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条例》的基础上填写《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参评登记表》及《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分项目表》,并把个人照片贴在参评登记表上。
3、各分院、二级学院团委(总支)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条例》,加强对申报学生资格的审核,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并于2006年3月27日前将初评结果及参评学生的相关材料报校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
4、校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将在各分院、二级学院团委(总支)评选的基础上,根据《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条例》进行审核,确定“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上报名单。
联系电话:5182182
联系人: 陈 溪 徐 亮 秦德曦
附:1、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条例;
2、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分项目表;
3、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参评登记表。
共青团民航飞行学院委员会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