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教育行风建设,切实落实“兴正气,堵邪门,树典型,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师中开展 “情牵教育”优秀教师评选活动(川教【2006】95号文件)。旨在通过宣传报道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在全省教师中树立优秀典型,进一步弘扬优秀教师忠于职守,团结奋进,锐意改革,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高尚品德和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经请示学院领导同意,学院拟推荐一名教师参与评选。现就 “情牵教育”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推荐条件:
基本条件:努力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敬业爱岗方面:热爱本职工作,与时俱进,严谨治学,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教研能力,工作效率高,教学业务精,工作成绩显著。
教书育人方面:育人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热爱学生方面: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尽职尽责,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障碍、行为失范和家庭困难的学生。作风民主,师生关系平等和谐,被学生公认为良师益友。
为人师表方面:能自觉以身修德,作风正派,尊重学生、家长,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廉洁从教,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在“敬业爱岗”、“教书育人”、“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某些方面事迹特别突出的也可推荐。
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
1、5000字左右的优秀教师事迹材料要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
2、材料真实可信。注重感人的细节和故事的挖掘。充分考虑在当地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3、以前已在全国、全省宣传报道过的优秀教师原则上不再推荐。
4、学院将在各单位上报的材料中好中选优,经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参加评选。
5、各单位推荐材料请于5月15日前报院工会。联系人:张卫
联系电话5182152